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轉知-為教育部釋示有關教師於上、下班時間擔任其服務學校委託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團體辦理之國小兒童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是否得不受兼代課時數之限制疑義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一、學校自辦或委辦本服務時,不受限聘用原校教師或校外人員,惟本辦法並未針對校內教師人力予以規範,倘學校將課後照顧服務委託辦理,而受委託人辦理時聘用校內教師,則仍應依據「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詳參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01|

{{ $t('FEZ005') }}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