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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轉知-114年度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續保通知書相關事宜。

{{ $t('FEZ002') }} 人事室|

一、114年度本府自費團保於114年4月1日起生效,被保險人收到續保通知書如同意續保,且於續保文件簽名後送回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並成功扣款者,保險生效日溯自114年4月1日起生效,不影響同仁之權益。

二、提醒同仁,於114年5月20日前將已簽名之「團體保險自費件加入 調查表」及「轉帳/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繳回, 並成功扣款者,始完成續保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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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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