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歡迎家長踴躍提出申請
星友教育獎助學金給付設置辦法 114年1月6日修正
一、依 據:
本辦法係依據「財團法人星友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並參照財團法人
有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二、宗 旨:
本辦法之宗旨乃將本財團基金投資股票及存入銀行依所得股息紅利及銀行存款孳息等
百分之肆拾捌為教育獎助學金用於獎助在學學生,使之完成學業貢獻於國家社會。
三、教育獎助金給付對象、金額比例、委辦機構。
星友教育獎助學金由本基金頒發。
四、獎助學金給付金額(每名一學年度)
(一)國民小學每人2,000元。 (二)國民中學每人2,000元
(三)高職、高中每人3,000元。 (四)大學專校、專科、研究所每人5,000元
五、申請資格:
(一)有中華民國國籍,為台北市在學學生(註冊)。
(二)全年或學期均衡學習成績及格。
(三)同時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六、申請時間:
114/3/14前,向本會申請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送件地址:
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99號7樓之一
八、申請手續:
合於發給對象者由所屬院校填具申領申請書同下列文件:
(一)學校正式成績單(包括學業、操行)。
(二)全部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在校未得任何獎助學金證明書。
九、頒獎規定:
" 符合申請規定者,其申請書經本基金會審核通過後,將一併通知審核結果與頒獎典禮地點。
頒獎典禮訂於114年4月26日舉行,請務必親自出席,未出席者恕不補發。獎助學金將於典禮上發放。"
本獎助學金給付設置辦法向社會局報備外,每年獎助學金發放情形應同時彙報主管機關備案。
十、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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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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