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重申本府同仁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 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並嚴加考核,請查照。
說明:
一、為維持本府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各機關 學校利用會議或公開場合再次向所屬同仁宣導,於上班時 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 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 要點、各機關學校自行訂定相關人員之考核規範或臨時人 員工作規則等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作適當處理, 以提升行政效能。
二、本府為加強勤惰管理,每月皆實施不定期查察作業,並已 將「辦公紀律」列為查察項目;另請各機關應將「辦公紀 律」列為本機關或對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勤惰管理之查察重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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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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